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在外住宿和宿舍纪律管理的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235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近来我院学生私自在外住宿的人数有所增加,学生在寝室上网打游戏、聚在一起看录像的现象常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严重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和学习。为了对广大同学负责,为了规范管理、和谐学生的宿舍环境,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 严厉禁止学生私自在外租房住宿。(“在校外租房住宿”特指在学生被指定的宿舍之外,包括校内租房和校外租房两种情形。)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检查和监督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来访客制度、晚归的登记制度和夜不归宿的检查制度以及安全保卫制度。
  三、严厉禁止在学生宿舍上网打游戏和聚众看录像。
  四、若因考研或其他学习需要,不得不在外临时租房住宿的学生;因其它非常特殊原因不得不在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履行相应手续:申请在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出具相应的证明,填写《学生在外住宿登记表》;学生必须提供所租房屋详细地址、本人及家长(监护人)有效的联系方式,必须以书面承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其它相关后果负责。
  五、学院将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学院学生寝室室风督察工作组。自律委员会将每天深入检查、学院室风督察工作组将随时抽查学生寝室的纪律情况,包括学生归寝情况、寝室卫生情况、寝室的室风状况;有无上网打游戏、聚众看录像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和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等不良现象。
  六、学院将建立学生寝室行为管理档案,详细纪律每一个学生在学生宿舍的行为表现情况,学生的行为表现情况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评优、推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入党、奖助贷评定的重要条件,其行为违纪的将严格按照学生守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七、学生自律委员会组成:
        组长:学生会自律部部长    副组长:学生会自律部副部长
        成员:学生会自律部全体成员、各班班长、各班团支部书记、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
  八、学院室风督察工作组组成:
        组长:阮永生       副组长:王翊
        成员:各专兼职班主任
 九、上述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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