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教师任新课规定(试行)

发布者:gsgl 发布时间:2021-08-13 浏览次数:889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根据《西华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西华教字[2010]206号)文件,管理学院针对教师任新课作出如下规定:

1、各教学系根据本系情况,提前统筹安排教师上新课的相关准备工作。本规定所涉及的新课是指任课教师任教以来,从未正式为学生讲授过的课程。

2、新课开课前一学期,教师应对拟上新课进行“说课”和“试讲”。一般安排在教学任务下达后的6周内完成,并由各教学系主任负责具体组织。

3、“说课”主要针对课程的总体情况、重点章节、难点章节以及各章节(知识点)前后衔接关系等进行阐述,“说课”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4、“试讲”主要针对课程关键性章节进行讲授,试讲时间为30分钟。任课教师应在接到新课教学任务之后的两周内,把拟试讲的课程名称及章节名称(至少3章)上报到学院教学办。具体试讲章节由教学办提前1周通知任课教师。

5、学院学术委员会针对教师“说课”和“试讲”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通过后,任课教师才最终取得新课的授课资格。否则,取消该教师该门课程的授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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